商標權之商標禁止權的用法
不少還沒有辦理過商標注冊的朋友,在看到別人辦理商標注冊時,都會苦惱為什么大家一定要辦理商標注冊,其實如果了解到商標注冊的魅力和它多樣的使用權的話,就不會這樣說了,商標注冊權利有轉讓、使用等等之外,還有一個商標禁止權,本次鄭州商標代理就來為大家簡單介紹一下。
商標禁止權,意思就是商標所有權者享有禁止他們不經過其的許可擅自使用、注冊商標或是與之相近的商標,據商標法的第52條顯示:“注冊商標權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商標禁止權的范圍比商標專用權的范圍廣。"這就表示商標禁止權能夠完全杜絕他人善用自己商標,而商標專有權只是在某一范圍內的商標類別內使用,這個效力是更大的。
另外,商標禁止權不單單禁止了他人在同一類上面使用近似商標,還能在其相似的文字、logo、商品包裝使用上完全禁止,一旦侵權行為被發現,還能通過商標注冊證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來保護我們自身的權益。
除此之外,商標禁止權還可以禁止他人的侵權行為,不止禁止,還能禁止他運用,這樣的權利范圍是很廣大的,如果侵權行為被發現,商標所有權者可以依法來保護自身的權益不受侵害。
總得來說,鄭州商標注冊能夠為你的品牌保護得到完全的保障,所以建議大家盡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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